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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北京医院登山协会章程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09-04-16点击量: 249878

 

 

一、        协会宗旨: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及工会工作;为我院爱好体育锻炼,愿意走入大自然的职工提供相互认识、相互沟通平台;增进友谊,促进健康;促进医院文明、和谐发展.

二、         组织与会员

1、登山协会由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组长、会员组成。

2、申请加入登山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我院在职职工且身体健康;

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拥护并遵守协会的章程。

三、        管理:

1、会员入会:本人自愿申请,交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每年15/1-25/1)。

2、活动安排:根据医院工作及气候情况,原则上每月组织活动一次,活动方式采取集体活动与小组活动相结合,通知方式以医院公告栏及网上通知为主。

3、安全问题:协会为医院非正式编制组织,只起到活动的组织、协调作用,会员在户外活动时发生意外事件由会员本人负责,协会不承担连带责任。会员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适宜活动,户外活动时量力而行,确保安全。

4、经费管理:协会会员每人每年交纳会费100元。每次活动

根据活动内容、地点不同收取相应活动经费。收取费用本着取

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由协会秘书负责管理,费用支

出情况由会长签字,账目清楚、公开,会员可随时查询;每年

费用收支情况上报院工会备案。

四、其他:

1、经工会同意,以协会名义参加国家、部委、社区等级别比赛获奖,可获得工会给与的相应奖励。

2.会员未按时交纳会费或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协会活动年内参加活动≤70%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3、每次活动要求会员自带垃圾袋,严禁随意丢弃垃圾。

   此章程交工会备案。

 

 

                                 北京医院登山协会

                                    2009.3.12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