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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北京医院2017年度工人职业资格等级聘任工作方案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18-08-16点击量: 713


   北京医院2017年度工人职业资格等级岗位聘任报名及评审工作将于8月16日开始,具体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 聘任机构及其职责
(一)人事处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解释;
(二)处室负责组织民主测评、填写拟聘意见;
(三)院办、党办、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相关处室组成评审组,负责聘任评审;
(四)院领导会审批。
二、 申报条件
(一)2016年(含)前取得工人职业资格等级但尚未获聘职工;
(二)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和工勤岗位职业道德规范;
(三)申报者获聘前一职业资格等级以来,经确认存在以下情况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未参加考核、病事假累计每超过一年、党内、行政处分及有待处理情况等;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二年(因同一原因导致的不重复计算)。
3、有违反职业道德、操作规范行为;
4、受到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使用及以上行政处分;
5、不服从工作安排。
三、 聘任流程
(一)职工向处室申报。职工可到内网→行政办公栏→人事办公栏,下载填写相应申报表。
(二)处室通过内网下载民主测评票,组织对申报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根据申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处室拟聘任意见。
(三)初、中级工等级聘任,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根据处室拟聘任意见确定聘任结果。
(四)高级工等级聘任采取差额聘任方式,聘任比例原则上参照当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比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须经医院评审组聘任评审。程序:个人述职、答辩、处室介绍情况并陈述拟聘任意见、评审组成员无记名投票。
(五)聘任结果及评审组评审结果报院领导会审批。

四、 聘任时间安排
8月16日:在医院范围公布聘任工作方案,布置聘任工作。
8月17日—8月24日:各处室按程序实施聘任工作,将《聘任申报表》、处室民主测评票一并交人事处。
8月27-31日(择期):评审组聘任评审、院领导会审批。

    
                                        人事处
                                   2018年08月12日

 

附:1、北京医院工人职业资格等级聘任申报表


    2、工人职业资格等级聘任民主测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