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2018年度中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聘任报名及评审工作将于12月7日开始,具体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 聘任机构及其职责
(一)人事处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解释;
(二)科室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科室民主测评、填写科室拟聘意见;
(三)医院医疗、护理、药学、技术、研究、综合6个专业中级评审组负责上述专业聘任评审;
(四)主管院领导审批;
(五)聘任机构工作人员及科室负责人须遵循“亲属及本人回避”原则
二、 申报条件
(一)2017年(含)前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获聘职工;
(二)遵守医院各项规定,符合医务人员道德规范;
(三)申报者获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经确认存在以下情况,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未参加考核、病事假累计每超过一年(250个工作日)、党内、行政处分及有待处理情况等;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申报资格二年(因同一原因导致的不重复计算)。
2.科研道德差,有弄虚作假行为;
3.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如:收取、索要红包、回扣等;
4.受到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使用及以上行政处分;
5.不服从高干医疗保健工作安排;
6.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北京市规定的其它情况;
(四)任职期间有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的人员,其任职年限按照《北京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人须具备以下外语水平条件中的一项:
1.原职称外语水平考试A级或B级合格证;
2.符合原职称外语的免试条件;
3.具有其它由国家组织的或国家承认的成人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证书或合格成绩(CET4、CET6、PETS3、METS2、IELTS、TOFEL等)。
4.通过北京医院2018年专业英语水平考试
聘任流程
(一)职工向科室申报。职工可到邮箱或内网人事办公栏,下载填写相应申报表。
(二)科室领导小组通过邮箱或内网下载民主测评票,组织对申报职工进行民主测评。科室领导小组根据申报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科室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充分讨论后提出科室拟聘任意见。
(三)经医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聘任评审。
程序:个人述职、答辩、科室介绍情况并陈述拟聘任意见、评审组成员根据标准讨论、无记名投票。
(四)科室聘任结果中级评审组评审结果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聘任时间安排
12月7日:在医院范围公布聘任工作方案,布置聘任工作。
12月7日-12月21日:各科室按程序实施聘任工作,将《聘任申报表》、科室民主测评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成绩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人事处。
12月7日-12月21日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材料清单等材料交人事处。
12月21日-2019年1月:人事处、医务处、护理部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准备各专业评审组评审会。
2019年1月-2019年2月(择期):中级专业评审组聘任评审、主管院领导审批。
人事处
2018年12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