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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北京大学医学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19-04-24点击量: 35824

各专业基地及住院医师: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安排,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将于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学科:

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呼吸与危重症科、肾脏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风湿免疫科、老年内科)、外科(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血管外科、神经外科、整形美容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病与性病科、神经内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超声科、核医学科)、介入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临床检验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肿瘤学(肿瘤内科、肿瘤放疗)、急诊科、全科、中医针灸学(中医内科、针灸科)、口腔综合等。

二、考核对象:

(一) 2017年9月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截至2019年8月23日之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内容和要求者;

(二)外单位调入的主治医师,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需确认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外语,定于9月1日(星期日)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包括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将于9月9日至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页(jxjyweb.bjmu.edu.cn )公布。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5日进行考试报名。拟参加考试的住院医师应于5月5日下午5点前报名并将本人资格审查材料报送教育处,体检中心712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资格审查内容: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由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和医院教育处会同人事处、医务处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全面审查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包括临床实践时间(含担任总住院医师时间)、轮转科室、临床培训内容、理论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等情况。完成培训计划并达到培训要求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违规参加考试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医德医风——科室历年评定为良以上;

(二)实践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外,各项休假每年不超过15天;

(三)轮转科室和时间——按培训计划完成,达到最低时间要求;

(四)病种数、病例数 ——达到最低要求;

(五)手术例数——达到最低例数;

(六)文章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1篇以上(与现专业一致);

(七)教学任务——完成科室分配带教实习生、进修医师、低年住院医师任务;

(八)总住院医师——完成各学科规定时间;

(九)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无。

六、资格审查材料:

(一)《住院医师规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附件2或附件3);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心外科、神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等考生还须提交《手术/有创操作考核达标登记表》(附件4)。以上表格均可从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页(jxjyweb.bjmu.edu.cn )下载;

(三)《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四)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五)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文献综述(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正文);

(六)主治医师资格确认者提交人事处证明。

七、资格审查程序:

      资格审查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细则为依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住院医师由考核对象所在科室的考核小组根据其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培训期间的全面表现和工作能力,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等进行考核评估,在《住院医师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中填写科室评议;

(二)教育处负责初步审查考核对象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根据其所在科室以及人事处、医务处等有关部门意见,确定是否具备考试资格;

(三)初审合格名单由教育处报送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进行集中复核;

(四)北京大学医学部继续教育处于5月31日之前完成各医院实地查验病历,确定考核对象名单并提交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终审。需要补充材料者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为8月23日。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28日(周三),由教育处统一领取。

注意事项:

1.终审合格者需交二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皆可),背面注明姓名、报考专业及所在医院;

2.考试费:1500元/人。根据《北京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北京大学医学部第二阶段考试费用由医院和个人各承担50%,补考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3.准考证发放后,不再受理退费事宜。

4.领取准考证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考试不通过。

九.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育处,联系电话:5030。

 

 

附件:

1.《住院医师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

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手术科室)

3.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非手术科室)

4.《手术/有创操作考核达标登记表》

 

 

 

 

北京医院教育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