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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关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20-06-01点击量: 1497

各位职工:

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为给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便利,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由医院统一申报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提供职工本人的工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所在部门、申请提取余额或申请约定提取。

2、提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请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12日按科室集体上报至总务房管科(综合楼615)。

联 系 人:何老师          咨询电话:2403 

温馨提示:

1、因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会影响本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如需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不建议现在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已购买住房且支取过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建行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方可办理约定提取业务。按照资金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3个月或12个月的周期,公积金到期自动转账至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内。

3、已办理过建行国管中心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且此卡状态正常的职工,方可办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经资金中心审核成功,公积金账户现有余额一次性自动转账至本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内。

4、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建行朝内支行的二层柜台办理。

银行地址:东四北大街343号(钱粮胡同北侧)           

乘车路线:地铁5号线东四站B口出过马路咨询电话:8401 239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00-16:30

附件:职工公积金提取余额或约提信息表

总务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