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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五临床医学院(北京医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人: 教学发布日期: 2020-09-30点击量: 33249

     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招收具有科学素养的优质生源,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北京医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工作

1.成立北京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教育处、纪检监察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相关工作。

2.成立各学科招生考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3名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含导师)。设组长1名,负责本学科博士生入学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报考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理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已获硕士学位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2)GRE 成绩305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3)GMAT 成绩60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PETS-5)考试合格(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40 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6)IELTS(A类或G类)6.5 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及以后参加考试);

(7)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成绩合格及以上;

(8)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凡未达到以上“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报考人员不能报考。

三、申请办法

1.考生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2张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个人陈述(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的陈述,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不包括所报导师,医学部在学硕士研究生还须交硕士导师推荐书一份。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详细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复印件。

(9)符合医学部“申请-考核制”英语水平要求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它将作为招生面试考核中的内容之一。材料不真实者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将申请材料在2020年12月14日前寄或送交至申请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四、申请材料审核

1.教育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将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考生申请材料提交专家组审核。

2.各专业应组成专家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

3.申请人通过审核后,方取得复试资格。

4.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人评审成绩,参照医学部研究生院相关规定,拟定复试名单。

五、博士生复试考核

1.复试按专业进行,采取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

(1)笔试:含专业英语、专业理论,具体内容由各专业决定;

(2)面试:面试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不少于3名正高职称以上专家组成综合面试小组。首先由每位考生准备5-10分钟PPT介绍自己基本情况,然后专家提问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面试专家根据面试表的各项评分指标对每位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2.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在以上2项考试均达到60分的基础上,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笔试和面试的权重分别为30%和70%,实行百分制。各学科按照总成绩排序择优拟录取。

3. 各学科将拟录取名单报医院教育处,经医院审核通过后报医学部研究生院。

4. 医学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未尽事宜,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jsy.bjmu.edu.cn/zslq/zsjzjml/215374.htm),如本实施细则与招生简章有冲突之处,请以招生简章为准。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北京医院教育处科教楼705(100730)

联系电话:010-85138659  张老师

备注:本细则仅适用于北大医学部博士招生;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招生办法按照协和医学院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