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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指南

体检须知及注意事项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18-01-22点击量: 200067

北京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须知及注意事项

1.体检需提前预约,电话:010-58115126。请您按照预约日期进行体检,如因故必须调整日期或不能参加查体时,请您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通知我们。

2.体检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7:30-9:30,体检当日需空腹即禁食禁水。

3.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哮喘病等慢性疾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体检当日建议不要停药。

5.体检当日请您轻便着装,勿穿胸前带有金属制品的衣物,以免影响胸片检查。女性勿穿长筒袜,以免影响心电图检查。

6.拟在半年内怀孕的夫妇、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做胸片、 CT、幽门螺旋杆菌等检查项目。

7.有药物过敏史者,禁止做需注射造影剂的检查项目(如PET/CT)。

8.怀孕和疑似怀孕的受检者,行核磁检查前需告知医务人员。

9.安装起搏器、电子耳蜗、施接普内耳膜的受检者禁止做核磁检查。

10.未婚女性禁止做妇科检查及妇科腔内B超检查。

11.女性体检者体检需避开月经期(因月经期不能行妇科检查以免引起妇科感染)。如遇经期,待经期结束1-2天后进行补检,补检时间为一周,过期作废。

12.女性月经期不能做尿常规及便潜血检查,以免影响检查结果。尿常规及便潜血的补检时间为一周,过期作废。

13.整个体检过程约耗时2-4小时,请您逐科逐项体检,尽量不要漏检项目,以免影响体检报告汇总。

14.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乙肝表面抗原及乙肝五项遵循自愿检查原则,检查前需请受检者填写知情同意书。

15.体检过程中请您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

领取报告说明:

体检报告领取时间:携带“报告领取凭证单”在健康管理中心一层大厅领取。领取时间为:查体结束十个工作日以后,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注:体检报告为重要文件,涉及个人隐私,恕不提供邮寄及电话查询服务!)

注:一次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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