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临床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及2016年修订的八/五年制临床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加强和规范临床选修课的管理。医学部教育处将对原已开设过的临床选修课和拟新增开设的临床选修课进行梳理,现各临床医学院可进行专业选修课申报。
请有意向开设临床专业选修课的教研室进行申报。请于3月6日(下周一)前将《医学部临床专业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的纸版及电子版交至教育处,教育处初步审核后提交医学部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高芳,电话:5030,18513175015 。邮箱:kussmaul@126.com
教育处
2017/3/2
说明:
1.临床专业选修课将对2014级及以后各年级临床医学八/五年制学生开放。
2.该专业学生须在临床医院学习期间选修至少6学分课程。
3.选修课开课时间须选择在周一至周五晚或者周六日白天。
4.学生不受所在医院限制,可跨院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