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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住院须知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22-03-16点击量: 134116

北京医院住院须知

一、入院须知

1.患者持住院证及住院须知等待医师住院电话通知,请保持住院证上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两次通知后未来院者,住院预约将被取消。住院证自开证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公费医疗需支票开具证明的患者请到住院交费窗口领取。

☆患者因故不能来住院,请及时电话告知。

2.接到住院通知后患者携带住院证、社会保障卡(异地持卡需备案成功)及住院押金到住院结算科窗口办理入院手续并签署住院服务告知书,然后到所入住病房护士站领取腕带,并办理相关手续。

住院患者凭住院证可以有一名家属陪同送往病房门口。

☆肿瘤内科、中医科、风湿免疫科住院患者持住院证直接到北京医院第二住院部办理入院手续(第二住院部地址:东城区北河沿大街银闸胡同25号)。

如患者不能单独完成住院手续的办理,可由一名家属协助办理。

3.住院患者的术前谈话、沟通病情等在门急诊区域进行,请家属保持手机畅通。

4.患者入院后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务必做到住院期间不得因任何原因向病区请假外出,离院后一切后果自负。

5.陪护及探视管理

(1)非必须不陪护,若因病情需要,需医师开具陪护医嘱;

(2)如需陪护人员,可到院内陪护中心聘用陪护人员;

(3)如自带陪护人员,须固定陪护人员1名,联系管床医师办理病房楼准入证。

(4)病房每日固定时间段开放探视,本部院区普通病房每日16:00-17:00,二部院区病房每日15:00-16:00,监护室(ICU、CCU、RCU、EICU)每日16:00-16:30。

6.患者和陪护人员在病房内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遵守医院各项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7.鉴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流行特点,我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防疫职责,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患者潜在感染或在住院期间感染新冠病毒风险。如原发疾病诊疗后达到出院标准,患者及家属接受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轻症出院居家隔离康复。

8.患者住院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病房提供开水、被服、空调及暖气,需自备洗漱用具、餐具及个人生活物品等。

9.我院为无烟医院,禁止吸烟。

10.咨询电话

住院咨询:电话85136002、85136003、85136004

住院结算科:电话 85136006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二、出院须知

1.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先到病区护士站领取 “诊断证明书”、出院许可通知单及出院带药,然后到住院结算科窗口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后复查时间请咨询您的主管医师。

2.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必须携带预交金收据。如果刷卡缴纳的预交金,请携带原消费的银行卡。北京医保结算的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后,于四个工作日后到住院部交费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3.需要复印住院病案资料的患者,有以下两种办理途径:

(1)现场复印

请在出院十个工作日后到门诊一层大厅咨询台复印(需要交纳复印费),患者本人前来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和住院病案号;亲属前来需要携带患者和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患者和亲属有效关系证明、患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患者住院病案号。

(2)邮寄到家

可以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关注“51出院”微信公众号,选择“北京医院”,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资料,支付病案复印费和顺丰快递费,病案复印件将在患者出院十个工作日后由顺丰快递寄出。

其他未尽事宜,以医院解释为准。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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