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已启动,现将遴选程序、上报资料等说明如下:
一、遴选程序
1、申请人参照北京协和医学院文件《关于开展第三十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请各位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相关文件。
2、请2024年3月28日(周四)17:00前 将相关资料纸质版交到科教楼5层教育处518,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wangyan080912@163.com。
3、教育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北京协和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北京医院分委会答辩评审,通过者本院公示,之后上报研究生院。本院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再次资格复核及审查,通过者参加校学科评议组评议(申请博导者需参加现场答辩,申请硕导不需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最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发文公布。
二、上交资料(材料不返还,请自行备份)
(一)纸质版材料:
1.《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一式一份,参照以下填写说明。
(1)首页:“培养单位名称”:填“北京医院”;“学科专业名称”:1.申请硕导按二级学科填,如内科学、外科学,不要写心内科、普外科等三级学科;申请博导按二级学科(研究方向)格式填,如内科学(心血管病)、外科学(泌尿外科),不要直接写三级学科名称;
(2)内容页:表格中提到的近5年科研项目、招生情况及代表性成果,“近5年”均指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科研项目,仅填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其他不符合要求的不要填;“主讲课程(最多3项)”:此处指在协和医学院授课情况,基本我院人员均无此项,空着即可。
2. 相关支撑材料(与申报要求有关的文章、专利、奖项、项目、课程、教材、任职、指南、课题、经费等,与申报无关的以上材料请不要提交)一式一份。材料顺序:《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承担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证明材料+其他材料。注意以下支撑材料提交要求:
(1)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SCI文章全文,本人姓名用彩笔标注,图书馆证明(需含JCR分区、类别、影响因子);专利及奖项等其他形式的代表性成果,请提交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证书需有发证部门公章,本人姓名用彩笔标注;每份材料统一左上角装订。
(2)承担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证明材料:科研项目仅填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的,提交任务书复印件;本人姓名用彩笔标注;课题经费证明需有科研处证明,证明需涵盖《简况表》上填写的科研项目相关各项内容(可将《简况表》中所填写的科研项目表格内容单独列出一页,请科研处盖章)。
(3)招收/协助培养研究生情况材料:本人既往招收研究生情况需提供教育处证明;本人既往协助其他导师培养过研究生的情况需提供该研究生导师出具的证明,按模板提供(见附件)。
三、此通知和相关附件同时发布在北京医院网站外网(待两会结束官网开放发布)
联系人:王雁 于浩 电话:8659(王雁)
附件:
医科研发〔2022〕414号-关于印发《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简况表
附件3 协助其他导师培养研究生情况证明
教育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