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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3-05-03点击量: 11619

 

 

 

 
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及住院医师:

 

根据北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201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将于今年9月份进行,现将我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学科:
内科学(心血管、消化、呼吸、肾脏、血液、内分泌、传染、风湿)、外科学(普外、骨科、泌尿、胸外、心外、神外、烧伤、成形、儿外、运医)、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眼科学、麻醉学、耳鼻咽喉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超声、核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精神卫生学、病理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急诊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内、外、放疗)、重症医学、口腔综合。
二、考核对象:
(一)2011年及以前取得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完成了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2012年取得北京市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口腔医学专业博士毕业生(非八年制),完成了住院总医师培训,病例、病种数及各项手术操作达标的住院医师。
(三)外单位调入的主治医师,在本院从事临床工作满一年,需确认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专业理论、专业外语)于9月1日(星期日)在医学部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临床思维、临床技能)待笔试成绩通过后在医学部及各医院进行。各学科组负责组织本学科的统一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待各学科组确定后,由医学部继续教育处通知各医院主管部门,同时在医学部继续教育处网页上公布。
网址:http://jxjyweb.bjmu.edu.cn/col/col3575/index.html
四、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一)5月2日-9日住院医师登陆北京大学医学部住院医师培训考核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 zyys.bjmu.edu.cn
(二)各医院资格审核、医学部继续教育处集中复核、病历复核时间见附件。
五、资格审查内容
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要求,各医院住院医师培训的主管职能部门会同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试资格的审查。
根据培训细则规定,全面审查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医德医风、临床工作方面的表现,完成临床实践时间(含担任二级学科总住院医师时间)、轮转科室培训及临床培训内容、理论学习、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凡在以上几个方面没有完成培训计划或没有达到培训要求者,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对于隐瞒真实情况违规参加考试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 医德医风——科室历年评定为良以上
(二) 实践时间——各项休假不超过30天
(三) 轮转科室——全部完成
(四) 轮转时间——达到最低限度
(五) 病种数——完成80%以上
(六) 病例数——达到最低限度
(七) 手术例数——完成最低数
(八) 论文——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1篇以上(与现专业一致)
(九) 教学任务——完成科室分配带教实习生、进修医师、低年住院医师任务
(十) 总住院医师——按各学科规定时间
(十一)   医疗事故及医疗差错——无
六、资格审查材料: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资格审核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 住院医师所在科室签署意见。
(二)住院医师须填写并提交《北京大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医学部继教处网上下载)。
(三)《住院医师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2009年以前医学部颁发,2010年以后北京市卫生局颁发)。
(四)发表论文或文献综述的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六)确认主治医师资格者须由本院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七)骨科、普外、泌尿、胸外、心外、神外、运医、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的考生须填写并提交《手术/有创操作考核达标登记表》(医学部继教处网上下载)。
七、资格审查程序
(一)5月2日-9日,科室考核小组根据住院医师在二阶段培训期间的全面表现和工作能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册》记录和完成所在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的情况,以认真、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是否达到培训细则要求为标准,对住院医师进行考核、评估,提出意见。
(二)5月10日-13日,医院住院医师培训委员会根据科室意见及院住院医师培训职能部门提供的审查情况拟定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名单。
(三)5月14日,教育处将审查合格的名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盖章后报医学部继续教育处。
(四)5月16-17日,继续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复核住院医师上交纸质材料。
(五)5月底以前,继续教育处组织相关人员去各医院进行病例复合,最后将名单报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进行审定。
八、注意事项
(一)经医学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委员会审定的人员,交二寸照片1张(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皆可),照片背面写明自己的姓名、报考专业及所在医院。
(二)考试费:1800元/人,详见考试费知情同意书
(三)准考证发放后,不再受理补报或退费等有关事宜。
(四)住院医师将相关材料于5月9日之前交教育处专职教学秘书老师处。
九、联系人
邓琳子 5031 15910868736
    王培忠 5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