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研 >政策法规

科研

就医指南

关于部分退休职工对住房公积金问题质疑的说明

发布人: 发布日期: 2012-04-23点击量: 1694
  对于部分退休老职工对医院建立住房公积金时间和发放问题的质疑,总务房管科和计财处找到了当时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并对当年的工资档案进行核对,查询结果如下:
  我院于1998年7月正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因此1996年1月至1998年1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分三个月在工资中补扣,在职人员在个人银行账户中进行了补缴。因98年6月前部分老同志已经退休,未建立公积金账户,所以工资中扣除的相应月份公积金,在1998年9月的工资中按规定做了双倍补发。所以我院统一建立公积金仍认定为199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