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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6月28日点击量:601961

卫办医政发〔2013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巩固前两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和三年活动工作安排,我委决定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委组织制定的《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前两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3年活动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科学制定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委。

联 系 人:马旭东、焦雅辉

真:010-68792513

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

 

附件: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doc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20135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