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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保存、运输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12月3日点击量:20180

  为了使检验结果有效地用于临床,样品采集后应立即送检,特别是血液标本应尽量减少运输和储存时间,尽快处理、尽快检测,标本运输人员应了解标本运输影响结果的非病理性因素,以保证采集的标本符合疾病的实际情况。

  一. 标本运送过程应密封、防震、防漏、防污染。夏季高温或冬季低温应注意防蒸发或注意保温等。标本运送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二. 采样后须立即送检的常规项目:血氨、血气分析、乳酸以及各种细菌培养,特别是厌氧菌培养。

  三. 采样后 1 ~ 2 h 内送检的常规项目:血糖、电解质、血液细胞学、体液细胞学、各种蛋白质类、色素类、激素类、脂类、酶类、抗原、抗体测定等。

  四. 采样后 2 h 以上才能送检者,则常对标本采取必要的保存手段。对血糖或乳酸可直接分离血清后冷冻保存,或用 NaF 作稳定剂 2 ~ 8℃ 密封保存; K + 必须分离血清后密封 2 ~ 8℃ 存放;对其他一般项目,可加盖密封后直接 2 ~ 8℃ 存放,但血沉和细胞学检查不能采用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