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预约挂号 > 电话预约 > 预约挂号须知
预约挂号须知

电话预约挂号须知
 
为了方便患者就医,我院推出语音电话预约挂号服务,患者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预约挂号,提前两天预约专家号、专科号和普通号。请患者在使用前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1、患者需“实名制”办理我院“就诊卡”,就诊卡为实名制,预约服务仅限本人使用。
  2、医保患者持“社保卡”在挂号窗口办理预约手续,没有社保卡的医保患者和非医保患者凭我院“就诊卡”办理预约手续,预存服务费15元。办理手续后,“社保卡”或“就诊卡”将一卡两用,既可以预约挂号也可以来院就诊。如需续存费用,可到挂号窗口直接办理。
  3、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00,挂号室7、8、9窗口办理电话预约手续,当日下午18:00后可使用。
  4、以社保卡办理电话预约手续的,电话预约卡号为0+社保卡前九位数字;以就诊卡办理电话预约手续的,卡号为就诊卡的十位卡号。
  5、就诊卡预约服务初始密码为1234,第一次使用必须修改密码。
  6、预约成功后,请在就诊当日上午9:00—10:00,下午14:00—15:30持“就诊卡”或“社保卡” 到挂号室6号窗口取号。上午号保留至10点,下午号保留至15:30,逾期不候。
  7、为了保证广大患者就医权利,患者每人每天限约两个号,同一个科室限约一个号。
  8、为了防止和打击票贩子的不法行为,预约号当日一律不退,请您慎重考虑。
  9、已预约的患者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到医院就诊,请于前一天14:00之前电话取消预约。
  10、对于已预约挂号,但是未到医院就诊,事先又没有取消预约的患者,不退预约费。
  11、由于专家号数量有限,如有预约不上的情况,请您谅解。
  12、因特殊情况,专家不能按时出诊,我们会通过电话通知您取消预约,请您注意查收。如遇当日临时停诊,不能及时通知,医院将安排同等级别专家接诊,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3、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卫生局京价(医)字(2001)371号文件规定“电脑电话预约挂号费每号次3元”属自费项目。
 

院长信箱  |  投诉邮箱  |  在线调查  |  地理位置  |  网站地图  |  网站帮助  |  下载中心
您是第 1454212 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