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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关于201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16-03-04点击量: 45085

各所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一)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信息平台将在2016年3月4日至3月11日期间开通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我校报考考生可在3月4日后登录信息平台:

  1.考生若2016年以前已经通过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可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于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研究生院201办公室现场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考生若之前未曾登录信息平台或未曾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请于2016年3月9-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研究生院30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①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

  ② 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后依次点击“同力统考”“网上报名”,在“报名平台”处进行注册

  ③ 用注册后的用户名进入系统 (请务必牢记)

  ④ 进入系统后,查看登陆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填写规培、医师证书信息(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生填写)——现场确认

  注意:您所上传的照片与您将来的硕士学位证书上照片一致,请务必按照片要求和规格拍摄。

  (三)考生报名资格

  1.已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已通过我校入学资格审核,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一、二款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②正在我校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我校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正在接受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训练的在职临床医师。

  特别说明:2015年及之前进入我校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均可以报考。

  ③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四)报考者需要携带材料(只针对之前未曾登录信息平台或未曾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的报考者):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

3.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胸卡及复印件(若无工作证或胸卡,需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非我校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复印件须有教育处盖章同意接收申请学位证明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7.以上材料请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

  三、报考者的报考语种和学科综合

  我校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只接收英语语种考试的报名。涉及我校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为哲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凡是一级学科为以上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均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特别说明: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将在网上报名时发布。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需参加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护理学综合考试同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应用第四版。

  四、考试地点:

  报考者一般应在北京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核及缴费

  学校研究生院将在2016年3月2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16年报考本校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通知改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六、其他

  (一)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哲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生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公共管理使用第三版本,临床医学使用第四版本,英语使用第六版本。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需参加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护理学科考试同临床医学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将在网上报名时发布。

  (二)其他事宜: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我校另行组织,时间为2016年10月,通过当年外语考试者才允许参加听力考试。具体情况考生可于2016年9月23日后在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网(http://graduate.pumc.edu.cn)查询有关考试事宜。

  七、报名咨询电话:65105824    65105823 

  

  附件: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工作考生报名流程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6日

 

北京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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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关于2016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北京医院发布日期: 2016-03-04点击量: 45086

各所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考生报名工作

  (一)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信息平台将在2016年3月4日至3月11日期间开通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我校报考考生可在3月4日后登录信息平台:

  1.考生若2016年以前已经通过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可在网上直接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于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研究生院201办公室现场打印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考生若之前未曾登录信息平台或未曾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请于2016年3月9-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研究生院30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①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

  ② 进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后依次点击“同力统考”“网上报名”,在“报名平台”处进行注册

  ③ 用注册后的用户名进入系统 (请务必牢记)

  ④ 进入系统后,查看登陆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填写规培、医师证书信息(拟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生填写)——现场确认

  注意:您所上传的照片与您将来的硕士学位证书上照片一致,请务必按照片要求和规格拍摄。

  (三)考生报名资格

  1.已获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2.已通过我校入学资格审核,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资格不受以上第一、二款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②正在我校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我校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正在接受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训练的在职临床医师。

  特别说明:2015年及之前进入我校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均可以报考。

  ③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四)报考者需要携带材料(只针对之前未曾登录信息平台或未曾现场照相和指纹录入的报考者):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

3.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胸卡及复印件(若无工作证或胸卡,需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非我校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复印件须有教育处盖章同意接收申请学位证明

4.信息平台的注册ID(标注于身份证复印件上);

5.持有境外证书的申硕人员,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教育部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保证其真实性;

7.以上材料请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

  三、报考者的报考语种和学科综合

  我校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只接收英语语种考试的报名。涉及我校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为哲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学科。凡是一级学科为以上学科范围内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均需参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特别说明: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将在网上报名时发布。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需参加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护理学综合考试同临床医学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应用第四版。

  四、考试地点:

  报考者一般应在北京市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核及缴费

  学校研究生院将在2016年3月28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2016年报考本校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审核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通知改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16年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六、其他

  (一)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哲学、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生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公共管理使用第三版本,临床医学使用第四版本,英语使用第六版本。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需参加临床医学综合考试(护理学科考试同临床医学学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内容以临床专业知识及其实际运用为重点,具体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指南将在网上报名时发布。

  (二)其他事宜: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我校另行组织,时间为2016年10月,通过当年外语考试者才允许参加听力考试。具体情况考生可于2016年9月23日后在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网(http://graduate.pumc.edu.cn)查询有关考试事宜。

  七、报名咨询电话:65105824    65105823 

  

  附件: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工作考生报名流程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