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一、冠名:待定
二、报名条件
1、北京医院在职职工(工会会员);
2、有一定音乐素养,较好的音色和音准。
三、比赛类别
1、分40岁以下和40岁以上两组,不分男女组别;
2、设“美声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两个组别;
3、分独唱、组合演唱(8人以内),合唱只参加表演;
四、比赛形式
1、全院职工自愿报名海选;
2、各分会自行组织初赛(选拔赛);
3、各分会选拔赛独唱前三名(两个年龄组别和两种唱法统一排名)、组合演唱第一名进入总决赛;合唱各分会可酌情选送。
五、参赛要求
1、演唱曲目: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风格多样、时代感强、易于传唱。尽量演唱中国歌曲。
2、曲目时长:曲目长度为4分钟之内,凡曲目超长者均扣一定分值。每名选手准备两首曲目,决赛时只唱一首。
3、伴奏形式:均采用伴奏碟(CD、MD均可),伴奏碟由参赛歌手自带(提前交工会转音响师)。美声唱法现场提供钢琴,选手自带演奏员。
4、演唱形式:各类唱法均鼓励形式多样,以增强观赏性。包括重唱、对唱、表演唱、乐器演唱(自拉自唱)等。
六、时间安排:
1、7月份:组织职工报名:报名截止日期7月30日;
2、8月份:各分会组织选拔赛,推荐决赛选手;
3、9月份:举办办职工歌手大奖赛决赛和演出;
4、根据职工需求确定是否组织赛前培训,比赛具体时间安排再行通知。
七、评分办法
1、成立评委会,由院外专业人士和院内相关人员组成,人数待定。由评委会制定或审核记分标准。
2、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序号现场打分(不亮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
3、按百分制计分,总分100分(小数点后2位)。参赛选手的曲目质量、演唱技巧、台风表演、形象包装等方面的综合效果,将作为演唱评委的判分依据。(制作评分表)
4、 大奖赛组委会设监审组,对决赛过程进行监督。
八、奖项设置
1. 单项奖:两个年龄组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其余选手为优秀奖。
2. 组织奖:3个
3. 特设奖:个人4个:最佳演艺风采奖1个、最具星质潜力奖1个、最具活力奖1个、最佳原创作品奖1个、集体2个:最佳合唱团队奖、最佳合唱表演奖
附件1:电子版方案
附件2:报名表
工会、组委会
2014年5月16日